5月底有媒体报道,房产证不再是房屋所有权的惟一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房屋登记簿的证据效力将高于房产证。这一消息成为各大房产网站的焦点新闻,在房产交易十分兴旺的广州,也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和疑虑:房屋登记簿到底是什么?今后房产证还有什么用?万一房屋登记簿错了,业主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物权法:房屋登记簿效力高于房产证
对于“房屋登记簿效力高于房产证”,房产案件相关的法官和律师表示,其实《物权法》早有明确规定,只是很多人都没留意到。
根据《物权法》第17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此外,为了细化《物权法》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房屋登记办法》细化了登记簿制度,将于7月1日起实施;5月制定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细化了房屋登记簿的具体内容和登记、变更程序。
房屋登记簿和房产证打架,怎么办?
万一房屋登记簿错了,可以采取行政诉讼方式维权
大家一直都认为“房产证就是自己房产的最有力证明”。这个“半路杀出”的房屋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又是什么?甚至有市民问,“如果房产证并非最有效,万一老百姓与政府部门发生产权纠纷,谁能确保政府部门不会篡改登记簿呢?”为此,时报记者采访了花都法院房产庭的法官(以下简称“法官”)和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的贾施平律师(以下简称“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