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交收一般会有以下的程序:
1.业主本人带齐售房合同、公证书、收楼通知书先到售楼部登记,付清所需款项后,签发收楼凭证;
2.业主持收楼凭证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收楼手续,要注意的是:①若联名购房而不能同来收楼的,缺席方需出具经过公证的收楼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业主委托他人收楼的,需有业主经过公证的收楼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若公司业主委托收楼,需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过公证的收楼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缴交管理费备用基金、水电费周转金及第一个月/季管理费等费用。
4.填写业主资料,上面须注明全部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上述资料一定要如实填写,以便于日后物业管理上的联络需要。
5.签署物业管理公共契约、签收《业主手册》及有关管理制度,在签收之前应认真听取办事员的有关讲解。
6.签收单元锁匙。
7.移交物业。业主参照验楼指引进行验楼,着重检查室内设施、土建部分(墙身、天花、瓷砖、地砖、门、门锁、窗等)水部分(水件有否漏水、排水情况等),电部分(插座、灯头等)。
8.如发现有返修项目的,业主应在指定期间内交还质量反馈表,注明需返修内容,留匙并签名确认。
9.如无需返修,业主应与有关部门即时检查水、电表底数并记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