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局制定的《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日前已印发,要求各物业小区参照执行。这两个规章制度明确,一个物业管理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投票可采用产权制或登记制,业委会委员任期三年等。同时还对业主装修作了规定:应事先告知物管或业委会,并交纳1000元装修押金。
拥有产权自然就取得投票权
在《示范文本》中,业主的投票权除了可采用登记制外,还可采用产权制,也就是“自取得物业产权时自然取得投票权”。
《示范文本》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小区(大厦)业主超过300户的,可以实行业主代表大会制,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1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须经所代表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业主书面同意。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业委会会议至少半年开一次
《示范文本》中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设委员5-11名(单数),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两名,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条件由50%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降低到了30%。同时,业主委员会不按要求召开临时会议的,30%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或20%以上业主可以按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据了解,这是针对目前在小区事务中召开业主大会时,不少业主常常因为工作忙等原因时间很难凑到一起,造成业主大会召开的困难。《示范文本》还规定,业主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