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解决2008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发现的2727户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2008年至2012年新开工建设不少于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在2012年底前基本解决2008年全市登记在册的77177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惠民66条补充意见第七点给不少期待保障型住房的市民带来了希望。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住房保障办特地披露了其制定依据——广州市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在市辖10区开展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广州市不仅对惠民66条保障目标作出调整,而且力求将新建保障性住房用地基本安排在交通、教育、医疗等市政配套成熟的区域,注重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市住房保障办主任谢晓丹表示,广州还将建立起市、区、街道三级管理模式,住房保障工作将步入动态量化管理的新阶段。
对于市民关注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问题,谢晓丹以及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易松翠表示,目前正在核查申请者资料并建立数据库纳入信息管理系统,还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将可以预售,也将有多种付款方式”,“总之,今年四季度一定会推出经济适用住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
分布状况:集中于老城区 越秀区最多
全市市辖10区共有84377户居民家庭参加申报,接受入户调查核实79110户,其中符合调查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7177户。
这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集中分布在老城区,以户籍所属区统计,越秀区最多(21835户),荔湾区20330户,海珠区21282户,分别占总数的28.29%、26.34%和27.58%,共占82.21%。
以住房保障方式统计,符合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44516户,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58%,符合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32661户,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42%。
收入状况:以打散工为主 特殊家庭最弱势
调查显示,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人数为208927人,户均2.71人。小家庭趋势明显,两口之家与三口之家占大部分。
调查对象年龄多集中在30岁以上,职业状况以打散工、无业、退休为主,共占65.2%。其中,打散工的比例最大,人数是19029人,占26.1%;无业16485人,占22.6%。而且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占90.7%。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7999元之间的,占40%。
其中,还发现残疾、重症、因离婚或丧偶导致的单亲家庭、患精神病、智障、劳改判刑等特殊家庭3837户,“这些家庭不仅缺乏谋生的能力,而且需要治疗和护理等,负担很重,成为最弱势的群体,是需重点关注的对象”。
另外,调查对象中共有1933户不符合调查条件,其中,确定有实际困难的家庭51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