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万户住房困难 广州将大幅提高廉租房建设规模
作者:xiehuan_home 时间: 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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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房困难家庭约7.7万户,八成在海珠越秀荔湾 ●经适房拟实行租售并举,2010年保障型住房可供需平衡 ●廉租房建设规模将大幅提高,专家建议保障住房无缝对接 广州要建“首善之区”、“宜居之城”,首先要让百姓“有居”,然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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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心层”求租经适房
经适房拟租售并举,照顾未达廉租房条件的困难户
近年来,广州一直致力于构建面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住房梯级消费和供应体系,具体分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高档商品房。目前这套结构已经初具规模,但这次住房调查发现了梯级结构还存在着层次衔接问题。
调查发现,在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有一部分人达不到廉租房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他们希望能够承租一些租金比廉租住房贵但比市场租金又便宜的经济适用房。
按照广州目前施行的管理办法,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7680元以下的家庭才可以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而高出这个收入标准的家庭只能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来改善住房条件。但即使按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来计算,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也要18万元,这对于很多收入刚过“7680”这道坎的家庭来说,依然是一笔可望不可及的“巨款”。
“住房保障一定要实现无缝对接,让不同层次的人都能获得保障。”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分析指出,如果住房保障中只有廉租房和销售型经济适用房是不完善的。
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正在统计7万多户住房困难家庭中希望租赁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数量,以作为研究下一步政策的依据,首次明确考虑经济适用房的租售并举政策。
本次住房调查范围
●居住地为市辖十区
●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上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
注:调查范围超出目前广州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
穗保障型住房建设进度
2006、2007年:已完工、开工的保障型住房面积超过190万平方米,可供应住房3万套
2008年:计划开工的保障型住房100万—180万平方米,累计可供应住房5万—6万套
2009年:将开建158万—200万平方米保障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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